来源:运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:2019-09-09 09:05:08 点击:[3381]
中秋、国庆两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使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、明底线。我们重申“十个严禁”的作风纪律规定,作为节日提醒,请您查收。
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,特别是收送礼券、代金券、购物券、购物卡、大闸蟹券、月饼和名贵特产等;
严禁公款搞联谊宴请、部门之间走访送礼,将地方特产作为媒介和资本谋取私利;
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
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;
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、出入私人会所、在高档小区和企业食堂接受“一桌餐”宴请;
严禁公款旅游特别是利用公权力免门票游玩,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、健身、娱乐安排等;
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
严禁违规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;
严禁在扶贫工作中搞摘帽庆祝、拍摄专题片,摆放、品尝、收送扶贫产品等;
严禁用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。